河北发文助建立政府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养老保险机制
更新时间:2024-04-28 11:53:22

     9月6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

  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人口参保续保。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适时提高省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易地搬迁人员,依据其不同的就业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制定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方案,建立联动机制,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报销、救助托底、精准保障的原则,探索建立“一站式”医药费用报销机制,明显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